种植这些毒品原植物,后果很严重!
春暖花开季
禁种铲毒正当时
春耕春播时节
也是毒品原植物的生长期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违法犯罪行为
灌南县公安局
持续开展春季禁种铲毒工作
从源头上根治毒品危害
灌南公安禁种铲毒科普小课堂
开 课 啦 !
毒品原植物是指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吗啡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植物。毒品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树、麻黄草等。
(上图分别为罂粟苗、罂粟花、罂粟果)
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大烟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
大量或长期使用大麻,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
1、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2、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
110、0518-81869887
种毒必铲 种毒必罚 种毒必究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灌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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