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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法院追回跨市欠款 失信惩戒修复在行动

2022-05-05 17:27:37



日前,赣榆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涉工程款案件。可是,对于已生效的判决,被告却拒不执行。无奈之下,申请人只能再次向法院求助。结果如何呢?一起来看看。



据了解,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与申请人之间有工程欠款。虽然已经有法院的判决,但申请人多次索要,却始终没有回应,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律师 潘长城: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的这笔工程款已近10年,申请人迫于无奈,来到合同发生地(赣榆)起诉并申请执行。


随后,赣榆区人民法院立即向被告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报告财产等情况。同时,法院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并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怡鹏:被执行人与客户洽谈业务,准备付款时,发现银行卡被冻结,无法进行业务往来。客户了解到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案件未履行,对其信誉产生质疑,当即表示需要考察清楚再签合同。



合同签不成,意味着将会有更大的财产损失。直到这时,被执行人才意识到自己一时失信所要付出的代价。综合考虑后,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那份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最终,仅仅用了13天,这笔26万多元的工程款便全部执行到位了。收到案款后,赣榆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卡的冻结,撤销了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并出具结案证明以期帮助被执行人达成与案外人的合同。


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怡鹏:对失信惩戒,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惩戒企业,及时采取信用修复措施也是鼓励诚信的重要方面。通过鼓励和支持守法诚信行为,促进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营造诚信应褒扬、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有效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编辑丨徐止丽

来源丨《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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