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出台新政 全力满足“一车一桩”接电需求
今年1至6月全市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4亿元,同比增长超3倍。为了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难”,我市出台《连云港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打通居住区充电设施接电“最后一百米”。
《办法》提出,新建居住区确保满足所有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按照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完成充电设施配建,并于居住区整体配电工程验收前,同步完成充电设施的装表接电。此次出台的政策中,还将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及时纳入改造工程。
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个人自用电动汽车低谷充电,供电企业应挖掘现有电网设备可利用潜力,开展电力增容或新增布点建设,解决电源不足或供电半径过长等问题。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居民区自用充电设施申报流程。
融媒体记者丨李蕾 赵治国
通讯员 丨李跃飞 董京京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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