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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出台生态环境免罚轻罚清单

2022-10-19 17:44:10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亲商重企浓厚氛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出台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明确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等11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给予免罚和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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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环境执法行为,营造包容审慎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全市245家排污单位开展帮扶式“体检”、入园入区对200余家企业普法宣讲、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精准“把脉”,梳理出常见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容错纠错”“过罚相当”“法治创新”等原则,创新探索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对症开出新“良方”,为市场主体稳健增长、轻装前行、安心经营吃了一颗“定心丸”。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与科技处负责人杨丽:实行免罚轻罚,“违法行为或者危害后果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减轻后果”等是重要前提,对于主观恶意明显、屡教不改、危害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惩不贷。

据了解,两份清单落地实施,并不代表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纵容,前提必须是符合相应轻微情节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和符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两类情形。《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等11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列举,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践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将给予免罚和轻罚。

“两份清单将于2022年11月1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推动‘免罚轻罚’清单落地落实,当好企业‘知心人’,真抓实干‘解企忧’,擦亮企业发展的绿色底色,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双赢。”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与科技处负责人杨丽说。



融媒体记者丨乔恒康

通讯员丨王从帅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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