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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游泳后过敏 市民想退卡

2022-10-28 11:12:35

日前,市民李女士给我们栏目打来热线,称她在一家健身馆办了健身卡,去那里游泳后,就发现身上有过敏的症状,现在她想退卡,但是健身馆却迟迟不予办理,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市民李女士有两个孩子,平时她就经常给孩子报各类的辅导班。为了让孩子提高身体素质,今年8月9号李女士给大女儿在市区的阳光健身馆,花了2700元办了一张亲子健身卡,她们主要就是健身馆去游泳。李女士说,到目前为止,她们已经去了30多次了,但是,最近游泳之后皮肤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市民李女士:我去那边游泳,回家夜里发现自己腿上过敏,特别痒,我忍不住用手挠了,就会出现红色的疹子,一开始我以为自身原因,后来去了很多次,回来都有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应该是他们家的水质问题。有的时候我站在他们家游泳池边上,会觉得眼睛不舒服。

记者看到李女士腿上过敏的地方,有很多暗色的小红点。李女士说,这些过敏的皮肤到现在也没有恢复正常。发现皮肤过敏问题后,她觉得不能再去那家健身馆游泳了,于是向商家提出退款的要求。


市民李女士:10月12号的时候我就去他们家商量退款的事情,他们一直说在往上面反映这个事情,但是都以需要审核为由没有给我具体的回复,后来我又找他们家店长,他一直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我的诉求是要求他们按照合同规定给我退款。

李女士给记者出示了当时跟阳光健身馆签署的合同,在第五条其他约定中明确写着,合同有效期内,会员提出退卡,其结算方式为:按照门市标准单价计收已消费部分后(时效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退还余额。随后,记者来到阳光健身馆,找到了这里的经理。他告诉记者,对于李女士提出退款的问题,他们健身馆正在走申请流程。


阳光健身馆经理李威:我们这个游泳馆的水质是合格的,我们也有正常的水质检查报告。然后,对于这个会员反映的她腿皮肤之后出现情况的话,她想申请退费,我们也按照正常流程,按照这个合同的约定,我们应该退多少费用。已经走了申请流程,时间的话,应该是在这个本月底就是11月1号前就给她做申请退费。

最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双方应该按之前签定的合同履行义务。


律师王德文:虽然健身服务合同没有盖章,但是消费者已经签字确认,双方已经按照健身服务合同实际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所以该健身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关于退费标准的问题,健身服务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健身馆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费标准履行退费义务即可,如果健身馆在合理期限内未退款,那么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健身馆的违约责任。



编辑丨王婷婷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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