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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十条”要求 连云港市对零售药店开展联合检查

2022-12-11 18:29:06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其中规定,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近期,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监管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部分零售药店实施联合检查。



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被称为“四类药品”,也称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记者前往几家药店探访发现,市民购买" 四类药品 " 均已不需要实名登记,也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市民 李女士:我今天来主要是买点感冒、消炎、止咳这些退热的家庭常备的药。这边我看价格几乎和之前价格也没有变动,我们还是比较放心的。



针对近期市民购药需求的增加,目前我市各大药店增加了库房配送频次。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着力保障“四类药品”在我市的供应,抢时间、赶进度,尽快投放到药品零售市场。



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超市店经理 夏美霞:针对于目前咱们市场客流量的增加需求,药品需求量的增加,咱们康济积极地去调动各种渠道进货,确保咱们的老百姓能够购买到需要的商品。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部署新形势,联合检查组以各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为重点开展工作,聚焦“保供、保价、保质”,严禁哄抬物价行为,并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妥善做好科普宣传,科学指导群众适量备药,最大限度满足我市人民群众疫情防控和日常用药所需。


融媒体记者丨陶静 张韬

通讯员丨徐新合

编辑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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