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政策解读来了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获得生活保障、共享社会成果的重要保障。1996年出台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于2006年作了部分修订,对完善我省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制度体系、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调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残疾人就业环境和管理实践以及有关具体政策的方向和内容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省结合实际对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新修订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经2023年1月27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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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江苏残疾人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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