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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政策教育】关于开展海州区城乡社会治理 第一期轮训的通知

2023-05-24 17:40:54

各街道:

经研究,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举办海州区城乡社会治理第一期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全天

二、地    点

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文博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政法委员、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政法专干

2.社区书记

四、有关事项

1.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过OA平台反馈,联系人:袁成女,18805130283、85455757;

2. 学校提供午餐;

3.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4. 学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自行驾车者须根据学校要求有序停放车辆。


附件:海州区城乡社会治理第一期轮训日程安排表 



                          


海州区委政法委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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