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政策教育】关于开展海州区城乡社会治理 第一期轮训的通知
各街道:
经研究,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举办海州区城乡社会治理第一期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全天
二、地 点
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文博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政法委员、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政法专干
2.社区书记
四、有关事项
1.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过OA平台反馈,联系人:袁成女,18805130283、85455757;
2. 学校提供午餐;
3.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4. 学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自行驾车者须根据学校要求有序停放车辆。
附件:海州区城乡社会治理第一期轮训日程安排表
海州区委政法委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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