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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选一”按下终止键,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2021-10-09 10:59:33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强化反垄断执法,是保障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监管从来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而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21年,我国对于垄断行为果断出手,成效显著。2021年4月,天猫电商平台要求入驻商家在其和京东之间实行“二选一”,市场监管总局在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阿里巴巴的垄断行为予以182.28亿元的重罚。而此次对于美团“二选一”垄断行为处罚,只是反垄断工作的继续,相信将一直进行下去。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反垄断工作必须丰富调控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还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主体和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晰判断哪些属于违法违规行为,避免踩踏法律红线。

推进反垄断治理,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追求。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的天敌就是垄断,当绝大多数资源掌握在极少数人和巨头手中,共同富裕就无从谈起。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我们要想实现全民共同富裕,就必须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就必须打破垄断、消除壁垒。

完善反垄断法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已经过去13年之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迭代发展,面对新形势新变化,相关法律亟待增补完善。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与“旧法”相比,草案首次拟将互联网新业态列入,并大幅提升处罚标准。未来,随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经营者公平竞争意识,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民共同富裕,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易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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