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连云港市优化助企惠企金融服务 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政策再升级
我市日前召开《连云港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资金筹措能力、及时获得银行续贷支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促进经济、金融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应急转贷资金作用,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我市对《管理办法》再次修订,通过降低费率、扩大使用范围等,充分发挥市应急转贷资金作用,稳定企业资金链,切实保障我市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滚动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中小微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万元,企业法人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不超过500万元,个体工商户不超过200万元。应急转贷资金实行差别化收费,5天内的资金使用日综合费率为0.2;超过5天的,超出部分日综合费率为0.4。单笔批准金额不得超过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95%;同一主体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使用转贷资金超过5笔的,其单笔批准金额不得超过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80%。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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