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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枫桥经验”助力基层治理提升 构建和谐繁荣“新农村”

2025-07-25 11:07:4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基层矛盾化解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部分,而“枫桥经验”在广泛实践中从矛盾化解发展为法治、德治、自治结合的治理体系,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稳步推进村集体债务化解工作,实现债务动态清零与可持续发展双突破。当前村级债务是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不利因素之一,村级债务资金的来源多样,主要有工程款拖欠、多方借款等。村级债务成因较为复杂,村级企业经营不善倒闭、借款进行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高额债务利息、财务管理混乱等都是导致村级债务如滚雪球越积越多的原因。村集体化债涉及多方利益,应坚持开源节流,并寻求上级政府给予一定支持。要增强村集体“造血”能力,通过土地承包、引进盈利能力强的项目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极向农业、水利、住建等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要规范村级资金使用流程,杜绝不合理的支出。贵州省岑巩县天马镇杜麻村破除“有资源无产业”的困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打造“水田制种、旱地高粱、坡地茶园”的创新产业格局,从曾欠债20多万元的村庄变成如今村集体经济突破180万元,走出了一条新颖的乡村振兴之路。

强化法治保障,实现司法护航基层治理。如何开辟“枫桥经验”法治化发展新道路是当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任务。拆迁补偿、土地承包、邻里摩擦等问题是基层矛盾的集中点,导致矛盾的因素多样,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现实利益冲突、政策执行问题等,同时法治不健全也是重要因素。无论是法律法规的缺失,还是已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不足,都需加快完善步伐,从国家到地方多层级,宏观治理、微观实践齐发力。近日安徽宿州埇桥区解集镇 500 亩土豆田遭遇村民大规模哄抢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是法不责众还是要依法追责?当前处理此类问题的地方法律条文还不全面,部分农村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程度着实令人堪忧,如何保护经营者合法利益成为讨论热点,这也反映出了当下基层治理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

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实现矛盾不出村、化解在基层。近些年来,农村宅基地的获取、使用、流转中的不规范行为已成为诱发农村矛盾重要因素之一,严重影响农村和谐发展。治理宅基地矛盾纠纷应注重源头预防,矛盾在萌芽初期往往较易处理,如果任其发展,多方摩擦会日益加剧,导致调解的难度增大。宅基地在确权过程中要把好申请资料“审查关”,确保资料齐全、真实,在确定土地界限、权属等方面要避免模糊不清情况。宅基地转让、出租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走流程,当矛盾出现时政府相关部门需及时干预。农村多习惯于讲“人情”,调解在化解初期矛盾纠纷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调解员既要懂法、熟悉村情,又要具备较好的沟通技巧,有在符合法律要求且不违背道德规范前提下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能力。湖北来凤十余年宅基地边界纠纷通过溯源调查、‌背对背调解和公开听证等步骤进行调解,检察官从现实利益、情感纽带、法律责任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此案是基层矛盾调解成功范例,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学习。

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村稳则天下安,农民富则国家盛。应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以完善的法治和基层治理现代化促进矛盾合理解决,为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张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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