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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激励创新发展】电子商务经营者恶意投诉 法院判决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2022-04-24 15:16:01

日前,江苏法院公布了2021年度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十件典型案例,其中,咱们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恶意投诉,最终被判加倍承担赔偿责任一案成功入选。这是一起怎样的案例?又将会给法院在今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提供怎样的指引和参照呢?今天的《保护知识产权 激励创新发展》专栏,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件是这样的:刘某A与刘某B曾经共同经营着一家网络店铺。散伙后,两人各自单干,并继续从事相关产品的网络销售工作。然而,在2019年的6月,刘某B的网店却突然接到通知:店铺产品已被下架。



原告代理律师 王珍:云本公司(刘某B)发现,其正常经营的天猫旗舰店相关产品因被投诉盗图,天猫公司删除了云本公司(刘某B)的销售链接,给云本公司(刘某B)造成巨大损失,云本公司(刘某B)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调查得知,投诉人正是与刘某B曾经合伙做生意的刘某A。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刘某A明知与刘某B共有作品著作权,却仍进行投诉,明显具有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准则,妨碍了平台交易秩序。随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 副庭长 刘宁:因侵权人恶意投诉明显,法院依法适用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令投诉人加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从而全额支持了平台内经营者的(200万)赔偿请求。



记者了解到,法院方面通过精细化裁判并适用惩罚性赔偿,使恶意侵权人付出了代价。这起案件的裁判,对今后类案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严厉打击了违背诚信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准则的恶意投诉行为,也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规范健康发展。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主要表现在:以个体经营者为侵权主体的系列维权案件大幅增加。为此,法院方面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 护航创新发展的工作意见》,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等21条意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庭长 程晨:连云港法院注重延伸审判职能,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水平,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深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途径,常态化走访高新企业,深入了解创新创业需求,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新助能,及时提供各项法律咨询,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2021年,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撤诉率及一审服判息诉率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同时,多篇裁判文书在行业内获奖。下一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从多角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并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港城365》记者 报道。



编辑丨陈思

来源丨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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