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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将有“身份证” 连云港市“菜篮子”产品来源可溯

2020-07-02 12:20:00

日前,连云港市正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蔬菜、水果、禽蛋等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时要出具合格证,实现来源可溯、信息可查。这也开启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



在连云港集瑞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蔬菜大棚基地,工作人员们正在给即将运往淮安的7000多斤丝瓜贴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显示有农产品的名称、开具日期、重量、产地等信息。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了这个合格证,他们种植的蔬菜就有了“身份证”,在上海、常州、淮安等地都很热销,消费者吃着也放心。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既是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通过建立合格证制度,能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项环节都集成起来,让农产品的售卖链条变得来源可溯、信息可查,市民在选购农产品时有了更多知情权。

    


按照连云港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今后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都要落实合格证制度,蔬菜、水果、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带证销售。市民只需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就可以获得所购农产品的所有信息。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新制度解读:谁的身份证?


2019年底,《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由农业农村部印发出台,目的是——推动落实种植养殖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12月27日召开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标志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新制度带来了哪些新变化?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具体给我们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变化?


01.农产品生产由默认合格转变为承诺合格,明确了主体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及上市销售缺乏许可,处于“默认合格证”状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收购者、屠宰厂(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使用非法添加物,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02.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产品监管转变为主体监管,监管任务更加明确:


很长时间以来,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上,针对量大面广的散户和逐步培育的家庭农场,以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收购主体,没有特别有效的制度安排。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由产品管理转向主体管理,建立新的、更加科学实用的监管制度。合格证制度易于理解,便于操作,适用性强,前期的试点实践证明,值得全国推广,有利于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和治理水平。


0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段协同,责任明确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企业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


推行合格证管理,农业农村部和食药监部门可即时共享农产品检测结果、产地来源等信息,各行其责、环环管控,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对接,有效实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合格证制度已成为打通全链条治理的有力武器。


河北、山东、黑龙江、湖南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文开展试点,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山东全面推行韭菜、鸡蛋“双证制”管理,产品生产主体必须纳入山东省“放心韭菜”“放心鸡蛋”地图统计数据库,实现了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


04.标准规范标示的科学化、身份证化和可溯源,把消费者从传统品相判断解脱出来:


很长时间以来,消费者选购农产品的主要依据只有传统的外观品相判断,一些农产品被比喻为“披头散发、赤身裸体、没名没姓、来路不明”。


合格证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提供了标准规范的信息格式,标注了农产品的品种、来源和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直观明了。一些规模化主体还推行二维码合格证,用手机一扫便知,极大地增强了消费者在选购农产品时的知情权,提供了判断选择标准,促进全民共治监管格局的形成。



编辑:徐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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