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法院为爱发“令” 开出今年首张家庭指导令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是一个特殊群体,在他们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父亲或母亲因刑事犯罪身处高墙之内,难免会对其学习、生活、心理等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审结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人王某某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儿——圆圆,尚为幼儿,为其与男友张某所生,案发前王某某一直与张某及张某父母共同生活,因王某某已服刑,无法履行抚养义务,而张某年纪尚轻,教育抚育子女缺乏经验,自身文化程度也不高。为保障圆圆健康成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圆圆父亲张某及共同居住的祖父母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2月8日上午,圆圆父亲张某及其祖母李某准时来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玉向张某、李某着重阐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向他们宣读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了家长家庭教育职责。市妇联同志、市法院法官及联合聘任的家庭教育指导专家,从家庭教育内容、方式方法、注意事项、如何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结合个案对张某、李某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全面指导,并留下联络方式,便于后续开展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结束后,张某及其母亲李某签订了《主动履责承诺书》并在家庭教育记录表中认真填写了反馈意见,承诺会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尽己所能照顾、教育好圆圆,让其茁壮成长。
在开展家庭教育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详细了解了圆圆现在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有无落户、实际困难等情况后,为圆圆建立了专门的个人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与完善,便于日后对圆圆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回访、重点帮扶。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不良未成年人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社会联动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准的司法保护。
注:以上人员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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