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车“伪装”成普通货车,高速上露馅了
8月14日凌晨2点左右
高速五大队民警夜查发现
冀RC8381、冀RF585挂号重型货车有异常
民警让驾驶员出示货单和化验报告单
经查询,所载的货物是甲基磺酰氯
属于易燃爆、强腐蚀、强刺激的酸性腐蚀品
从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查验
证实该车确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应该在车前、车顶、车尾部安装危险化学品标志
驾驶员面对违法事实难以抵赖
承认其为躲避检查伪装成普通货车
这时候,驾驶员对民警说起“好话”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应当对其处以1万至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抄告其所属公司,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州分局作进一步处理。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民警对其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来源:连云港交警
编辑:高艺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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