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每车每单临时加收5元!
2021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
春节假期一般都是客流高峰期
为鼓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参与营运、保障市民出行
2月11日-2月17日
每车每单临时加价5元
为鼓励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积极参与运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根据连价服﹝2018﹞49号《 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通知》中的第一项第(2)条规定:“春节放假期间,在当时起步价的基础上,出租车运营企业可临时加收不超过5元的起步价”。
据了解,这也是我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后,在当时起步价的基础上实施临时加收5元第三个春节。之前,省内外多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已在实行,这既是对劳动者法定假日付出的肯定,也促进巡游车驾驶员放弃休息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临时加收5元执行时间:从2月11日(腊月三十)零时起至2月17日(正月初六)24时止,每车每单临时加价5元。收取方法:计价器表内收取,按计价器打印票据出据给乘客。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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