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报!事关企业高端人才
3月30日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发布通知
涉及
2021年度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
2020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
市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的在职高层次人才,或经过单位自主培养的晋升上一层次的在职本地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生活补贴:
(一)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四)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其中,第一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第二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三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第四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为12个月并在连缴纳社保。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不得与“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重复申报。
二、发放标准
对上述新引进和培养的第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三年内按在连时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的第四类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
三、申报办法
(一)具体程序:
1、网上申报。人才所在单位需先登录“连云港市人才之家”(rczj.lygdj.gov.cn)注册,之后人才登录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人才进入“生活补贴”模块进行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网上初审,并上传单位盖章的审核附件。市直单位及人才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人才中心,区属单位请联系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联系电话见附件。
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2、审核认定。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对市区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补贴人选。
3、研究公示。拟补贴人选经市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补贴人选。
4、经费发放。市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按规定拨付发放补贴资金。
(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如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1、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协议)、人才在连缴纳个税证明;
2、符合所申请资助类别的证明材料。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并以证明材料名称命名(如学历证明材料可命名为“学历证明”)。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请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是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将我市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到位。
(二)申请补贴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附件: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各服务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市区范围内新医药、新材料、石化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入选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及其创办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
申报贡献奖励的企业高端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个人2019年度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应税年收入超过20万元。
2、申报人应为在企业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重点岗位的高端人才。不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三)奖励标准
对于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高端人才,发放贡献奖励,每年按人才对我市贡献额度的50%进行奖励,个人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办法
(一)具体程序
1、网上申报。人才所在单位需先登录“连云港市人才之家”(rczj.lygdj.gov.cn)注册,之后人才登录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人才进入“贡献奖励”模块进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请表》。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网上审核,并上传单位盖章的审核附件。单位及人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区相关部门。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人才办负责对本地区人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2、审核认定。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石化产业办、市医药产业办、市新材料产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和形式审查,确定拟奖励人选。
3、研究公示。拟奖励人选经市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奖励人选。
4、经费发放。各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拨付发放奖励资金(含市财政承担部分),市财政承担部分资金年终由市财政与各区财政统一结算。
(二)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请人才、企业、各区(功能板块)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是落实市“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既要将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到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又要在申报工作中严格条件,认真把关,确保财政经费的高效使用。
(二)申请奖励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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