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交警蜀黍要向老师“告状”了
为巩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习惯,深化文明交通常态管理,压降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中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群体,连云港交警在9月13日早上6:30至7:20开展中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早查”行动。
骑电动自行车出门,
你今天戴头盔了吗?
接送孩子上下学,
你给孩子戴安全头盔了吗?
安全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不仅自己要戴好头盔,孩子也需要佩戴好。家长的言传身教是给孩子最好的教育,家长们应加强自身约束,为孩子树立好榜样,把安全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上。
乘坐人不戴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处以20元或者50元罚款。但是考虑到这些乘车人都是未成年人,交警以警告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现场填写中学生驾乘电动车违法行为告知书,告知书上写有姓名、班级和具体的违法行为。之后,交警会将告知书反馈到学校,再由学校对具体行为人进行二次教育。
此次连云港交警共出动警力60余人,在市区7个中学附近开展查纠,共登记抄告学校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学生170余名。
各位同学
骑车一定要遵守
交通法规
不然我们可要告诉
你的老师了!
编辑丨叶书均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 连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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