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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价格调整!

2022-08-04 1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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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网站发布

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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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


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拟定市区(不含赣榆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一、2021年冬季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


2021年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合同内最高销售价格为3.8元/方。执行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对采购中石油江苏分公司、徐州中石油昆仑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合同内气量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需要通过购买LNG、竞拍等其他补充气源的部分,由天然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结算价格,但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气源实际采购价格与配气价格合计数,下浮不限。



二、2022年淡季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


2022年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合同内最高销售价格为3.71元/方。对采购中石油江苏分公司合同内气量无法满足用户需求,需要通过购买其他渠道管输气、LNG、竞拍等补充气源的部分,按自愿委托的原则,实行代购代销政策。代购代销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代购天然气采购成本与配气价格合计数,下浮不限。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各燃气企业要加强与上下游用户的供需衔接,主动与用户沟通,做好气量到户测算等工作,并与用户签订委托供气协议,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宣传解释和抄表结算等工作。2022年淡季结束后,市发改委将对燃气经营企业实际采购、销售等情况进行核查,对执行上述价格方案发生的偏差,结转到2022年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中予以疏导。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10日前反馈给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联系电话:85868012。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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