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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三方加持”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设路标”“踩油门”!

2023-03-27 19: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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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加持”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设路标”“踩油门”!


2023年3月20日,连云港市海州区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法律监督定位。海州区检察院成为全省首个获党委、人大、政府三方确认支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基层检察院。


1.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重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举措,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供了政策依据。对此,海州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多方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实施办法》,涵盖总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协作机制、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部分的内容,明确规定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原则、监督模式以及所适用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范围等内容,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让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更有力度。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来抓。海州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税收管理、市场准入、经营许可、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施办法》的出台,把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上升到规章制度,以“行政+检察”的模式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3.创新行政合规体系化建设


《实施办法》中,海州区检察院还创新性提出行政合规,成立由政法委牵头,司法局、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的企业合规建设与监管委员会,发挥资源整合的优势,实现检察、行政同向发力,将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有效衔接,继而进一步拓展推进行政合规体系化建设,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把海州打造成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4.点明监督三要指明提升路径

连云港市副市长、海州区委书记朱兴波指出: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一要把握监督原则。始终秉持“审慎、谦抑、文明”的司法理念,精准把握司法力度与温度,既坚守法治原则和法治底线,又注重办案方式和办案方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二是找准监督重点。根据防风险护稳定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强化网络犯罪治理,突出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要提升监督质效。结合检察办案,深入剖析市场准入、监管、公平竞争中存在的隐性壁垒、政策差异等问题,及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当好政府的法治参谋。要密切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联络,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同堂培训、联席会议等机制,促进执法质效提升。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海州区检察院将以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推动行政合规建设,护航企业行稳致远,打造海州法治营商环境“新高地”,以一流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来此“安家落户”,既要“设路标”,又要“踩油门”,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海州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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