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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 | 辱骂司法工作人员,拘留+罚款!

2023-09-01 18:04:48


喂,你好,你是哪位?

你是海州法院执行局某某吧,有种打我电话,不要再到我家去,下次再去让你XXXX,不信你就走着看。


住着别墅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处置不动产

男子竟使用过激言语

侮辱、威胁我司法工作人员

性质及其恶劣

严重妨害正常司法秩序

基本案情

电话中戾气如此重的男子,据悉是某银行申请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一方被执行人刘某某。

2023年2月,某银行向海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在刘某某名下位于海州区某别墅抵押不动产折价、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同时银行还提供了执行立案前,刘某某与银行于2022年9月达成的和解协议,承诺在2022年12月20日前归还欠款本息(未履行)。

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了这套抵押房产,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本案的执行标的本金有193万余元。

2023年5月24日,我院工作人员到被执行人家中张贴执行公告,被执行人对公告内容置之不理。2023年6月27日,我院作出对抵押房产拍卖、变卖裁定书,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2023年8月8日,我院工作人员到被执行人家中张贴强制迁出公告,期间未见被执行人刘某某在家中。8日当晚,刘某某便通过电话、短信侮辱、威胁我院工作人员,对于所欠的银行抵押贷款如何解决却只字不提。由于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腾退抵押不动产,2023年8月24日,我院执行部门联合供电部门对被执行人家采取限电措施。24日当晚,刘某某又通过4个陌生号码轮番用电话侮辱、威胁我院工作人员。

2023年8月25日,我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刘某某。在传唤刘某某过程中,其还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依然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并组织家人阻碍法院正常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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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刘某某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威胁;在司法工作人员上门查询、查封、拍卖、变卖其名下抵押不动产时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正常执法;且其本人住在某别墅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8月25日,在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本院后,拒不悔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受到法律保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应当受到尊重和维护。本案中,被执行人刘某某对于自己欠付银行的百万贷款,不是积极想办法筹款解决问题,却把不满和怨气转嫁到司法工作人员身上。刘某某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侮辱、威胁的行为,是对司法工作人员人格尊严的侮辱和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和挑战,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罚款的决定,有力保障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捍卫了司法权威。

任何个人和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途径依法维权,任何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诱导、侮辱、诽谤、威胁、贬损司法工作人员,均属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惩戒。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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