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入选这项中央财政支持的重要改革试点!
据江苏民政网消息,8月30日,由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正式公布。
经专家评审,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全国54个市(区)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其中,我省连云港市、镇江市成功入选。此前,我省已有南京市和苏州市、南通市和徐州市、无锡市和宿迁市分别入选前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并有5个设区市被认定为改革试点优秀地区,总量居全国第一。
试点主要任务
根据此前发布的申报通知,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要突出推广前三批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形成规模,扩大服务覆盖面;要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鼓励贫困地区复制、推广成功试点经验。
试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情况筛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数据库;明确政府职责,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推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经验,重点解决当地贫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四)丰富供给主体,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企业,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五)推动智慧养老,探索形成“互联网+”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应用。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明确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建立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社区现有设施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
(十)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巩固家庭养老功能,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探索政府长效投入机制,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
小编:小微
来源:FM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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