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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领日期未满18岁?港城一男子被没收驾驶证,他却说…

2019-09-02 17:33:58

驾驶证是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是允许驾驶人员驾驶车辆的一个凭证,但是最近市民汪先生去交警部门缴纳违章的时候,自己的驾驶证竟然被交警部门给没收了。


汪先生:我因为交通违章实行驾驶证降级的时候被告知我30多年前,在部队取得的驾驶证的初领日期,未满18周岁。现在就是说,车管所说,根据有关规定,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规定,他要注销我的驾驶证。


汪先生告诉我们,他是1965年7月出生,1982年响应国家号召到部队服兵役,汪先生服兵役期间,在部队领取了驾驶证。


汪先生:我从部队退伍回来的时候,到地方也是经过地方车管所进行考核,合格以后才发的地方驾驶证。这中间一系列的东西,对我个人来说,我都不存在任何过错,你现在把我驾驶证注销了,我很想不通,到底是为什么。他们说两种途径,一个就是说注销我的驾驶证,然后另一个就是说重新学习驾驶证,从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重头来一遍。


汪先生说,令他十分不理解的是,没收他的驾驶证后至今都未给他出具书面文书,导致他想申请复议也没有办法完成。


汪先生:在之前,我去车管所去过两次,他给我的回复就是让我等电话,然后我打了12345热线以后,昨天他们给我一个电话回复,又说我驾驶,在部队档案年龄和我现在所持的身份证年龄不符,这个问题,我觉得也很奇怪,因为首先部队的档案是部队填写的,身份证也是,你公安机关核发的,这中间不符我个人也不明白怎么回事,以这种理由去注销我的驾驶证,我还是想不明白。


汪先生告诉帮女郎,自从没有驾驶证的这一个多月来,他一直没有上班,对自己的工作以及生活上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那么汪先生的事情该如何解决呢?帮女郎咨询了律师。


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家港:主管部门目前没有出具任何书面的材料,对于求助人这个情况呢,做出明确的告知,依据哪一条法律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对他的驾照进行吊销,那么,他这个属于程序违法,因当事人享有这个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权,并且对于这个具体行政行为享有申请复议的权力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而目前主管部门只是口头作出吊销,没有做出书面的文件,固定这样的事实,这样的话是属于执法的瑕疵,求求助人可以向这个主管机关要求主管机关出具书面的处罚决定书或者吊销决定书。


根据律师的建议,随后汪先生来到了市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将汪先生的事情上报,给汪先生一个答复。几天后,帮女郎接到了汪先生的电话。


汪先生:他那个礼拜五打电话给我,说什么报交警支队,然后又报省厅说对我的事情特事特办,然后那个礼拜六的时候,我去了,他把那个证补给我了。帮女郎:就是驾驶证已经还给你了是吧。汪先生:对对对。帮女郎:那他当时还给你的时候怎么跟你说的?汪先生:他就是说,他们把这个事情反映到了市交警支队,然后市交警支队又跟那个省公安厅联系,然后说我这种情况由于特殊情况,涉及到部队的问题嘛,然后特事特办,然后说把证补给我,说我可以正常使用了,就这么说的。帮女郎:行好的,能圆满解决了,也是一件好事。汪先生:对对对,非常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介入的话,我估计没这么快。

【小编有话说】看到汪先生的事情圆满解决,我们也十分的欣慰,在此也感谢交警部门积极快速的帮助汪先生解决此事。


《女生帮》记者报道

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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