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消防通道将被处罚 消防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
消防通道又叫“生命通道”,当火灾发生时,消防通道堵塞会延误救援的最佳时机。17号上午,徐圩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小区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突击检查行动。记者了解到,对于占用消防通道却拒不离开现场的,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1月17号上午,徐圩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东辛农场的金色家园小区。记者注意到,这里随处可见不占用消防通道的宣传标语,消防车通道的进出口也很畅通。但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沿着绿化带一侧停放的机动车其实占用的也是消防通道。
消防执法人员:你看堵上以后如果发生火灾,我们的消防车就过不去了。
金色家园小区物业:马上就搬走了。
记者了解到,消防车的宽度大约在2.5米,要比普通私家车宽约1米,而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的宽度一般在4米左右。也就是说,一旦通道一侧被私家车占用,消防车将很难通过。针对这一问题,金色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已经想好了对策并很快就会实施。
金色家园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我们准备把整个绿化平移以后,铺设草皮灯,再增加新的车位,让所有的车,路上不停车,全部停在我们新划的停车位上。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东辛农场幸福家园、张圩小区两个小区进行检查,结果并没有发现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
市消防救援支队徐圩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薛挥:依据规范,对我们辖区的所有小区进行标识标准化的管理,并且联合派出所、街道、住建局对消防车道生命通道的打通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初见成效。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近期全市消防部门都在开展打通小区内“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这期间,他们会督促物业部门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比如必须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等等。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遇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港城365》记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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