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王维有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近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王维有(副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单位行贿罪,判处王维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来源:在你身边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王维有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近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王维有(副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单位行贿罪,判处王维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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