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变绿地 市民维权难
为了换个好的居住环境,当然是买新房了。照理说买了新房应该都很高兴,可是市民徐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呢?
市民徐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17年在海州区通灌南路与秦东门大街交汇处的祥生翰林府小区,买了一套120平方的房子。当初看房的时候,他和家人一眼就看中了沙盘上一楼的户型,不单单是户型好,而且一楼有个大的院子,让他和家人都非常满意。但是当他们真正看到房子的时候,却傻眼了。
市民徐先生:当时买的时候开发商说一楼院子和排屋是一样大的,大概七十个平方左右,楼上单价九千每平方,一楼单价是一万二每平方,2019年交房的时候,我们看到院子才有十几个平方,和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不一样,这里小高层大概有四十户人家,每家都是这个情况。
看到自己买的房子,花园面积和当初开发商承诺的面积不一样,徐先生和家人都很生气。他们多次找到开发商,最终开发商给了他们一个解决方案,就是把他们的院子又扩充了一些面积,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些扩充的花园面积,其实并不属于一楼业主。
市民徐先生:我们2019年去找开发商反映这个情况,他们后来又把我们院子扩充了五米,后来有人举报这个花园属于公共绿化,业主不能独自使用,开发商后来就没有任何回复。我们诉求就是要求退房,或者是一楼住房和楼上住房的差价退给我们。
记者就此事也试图电话联系祥生翰林府小区的开发商,但是无奈的是,多个电话均没有人接听。最后,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律师 仲崇昱:本案中的一楼花园性质属于公共绿地,开发商是无权销售的,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有院子,是无效的,对消费者也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为本案中的房屋在备案和销售中并没有包含院子的价格,因此,消费者要求退还所谓差价的要求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编辑丨王婷婷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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