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12345》今日关注:这些工资,这么发!
近期,有市民向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咨询职工工资发放相关问题。比如,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的情况有哪些?产假、病假期间怎样发放工资?对于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梳理。
1、市民咨询:我市的月基本工资是多少?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目前我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这样规定的: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2、市民咨询: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以下情况用人单位视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3、市民咨询:产假期间公司发放底薪,生育津贴属于公司所有是否合理?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按照我国《劳动法》,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员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因为缴纳的时间不够,不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那么公司是需要为女职员发放产假工资的。所以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领取的,且因生育津贴还未报销,建议等待报销后具体判断。
4、市民咨询:职工病假期间,单位怎样发放工资?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按照规定,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连云港市区最低工资为2070元,即1656元。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连云港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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