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装修公司变更 消费者索要预付款遇难题
日前,家住墟沟的市民王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年前,她在墟沟一家装修公司缴纳了1万元预付款,委托这家公司给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两年间,因为装修公司出现了一些变动,双方沟通得不太愉快,而王女士的装修也没开始,于是,她想要回1万元预付款,那么,结果如何呢?
王女士告诉记者,2020年,她听说墟沟有一家装饰公司业务水平比较好,便来到了这家装修公司,委托他们为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然而,不久后,这家装修公司就出现了变动。
市民 王女士:2020年6月份在人人装饰连云港墟沟分公司交了一份意向金,装潢的钱1万元钱,后来他家人人装饰墟沟分公司不开了,注销了。
经过多方了解,王女士打听到,这家装修公司注销后,原公司的负责人在海州区又重新开了一家装修公司,并且改了公司名称。对此,王女士认为,她的装修还没进行,原来的装修公司就改头换面了,而且又不在离家较近的墟沟,即使为她装修也十分不方便,于是她便联系这家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但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市民 王女士:我就又打电话,打多少次打电话他都不接,后来我就不太信任他了,我就要求退回1万元钱,多次找他,他都不退。
记者随后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王女士缴纳的1万元预付款属于定金,而并非她所说的意向金,虽然目前公司换了营业地址,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是不能退还的。王女士则坚持认为其缴纳的就是意向金,应当退款。为了解决纠纷,日前,双方当事人与记者一起来到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调解。
连云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 单晓生:经核实,只是开了个收据,没有签订合同,一个认为是意向金,一个认为是定金,从目前来讲,没有证据证明缴纳的是定金,所以说我们支持了投诉人的意向金这样一个说法。
单晓生补充说,虽然商家应该退款,但在这起案例中,消费者在两年间多次与经营者进行沟通,经营者也做了许多前期准备工作,经营者如果要收取部分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经过调解,双方就退款一事基本达成了一致。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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