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法院+税务”联动协作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8月23日上午,灌云县人民法院、灌云县税务局联合召开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涉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灌云县涉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协作机制的正式建立与启动。
“《规定》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原则,对追缴欠税过程中涉及需要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程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生鑫介绍,该《规定》的主要适用对象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主动履行的欠税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欠税企业,县税务局可依法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企业欠税,且符合破产条件的,由县税务局作为申请人向县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申请欠税企业破产。
《规定》还对协作渠道做出了规定。灌云县法院、县税务局将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动破产程序中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便利管理人依法履职。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
“我们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各项工作的规范性,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在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同时,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意识和能力,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灌云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立奇说。
融媒体记者丨赵治国
通讯员丨任晓姝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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