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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心!业主收房遭遇多个质量问题

2020-04-27 17:44:52


拿到新房,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是市民王先生却开心不起来。因为他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更让王先生觉得不能接受的是,物业公司还对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



市民王先生说,他在2017年花费110多万,购买了万象新海苑小区的一套房子。今年4月17号,房子刚刚交付,他和其他几位业主一起,带着验房师,准备一起去收房子,但是物业公司的一些做法让王先生觉得很不舒服。



市民 王先生:物业公司通知门卫部门,就是保安,阻拦我们的验房师进入小区,态度也是比较蛮横的。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别的邻居通过验房师验出很多问题。工程部虽然是记录了,但是没有及时去处理。



王先生说,当时他和6号楼的几位业主一起去收房子,结果验出房子有很多问题。有的房子出现了大面积渗水,有的房子出现了明显的裂缝,甚至墙皮都脱落了。在收房的时候,还要缴纳很多费用,包括装修管理服务费、预收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甚至还有装修保证金。王先生对于这些收费也存有质疑。



市民 王先生:1.1元的物业管理费用,我们查了一下,我们最新的标准是五星级,但是物业公司能真的达到五星级的资质吗?包括装修的押金,2000元,真的需要那么多吗?



带着王先生的疑问,记者来到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说,对于业主验房发现的诸多问题,公司的工程部会及时给予整改,一直整改到业主满意为止。工作人员之所以阻止验房师进入小区,是因为他没有出示相关的验房资质。收取装修保证金,是因为要对业主的装修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防止业主违规装修。目前他们已经对绝大多数的业主都收取了装修保证金。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何亮。何律师表示,验房验出质量问题,房产公司有责任对于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而物业方面收取装修保证金,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按照市物价局在2017年出台的《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方面不得收取装修保证金,只能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对于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问题,业主们可以向市住建部门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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