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罚915起!电动车主请注意!
10月份以来
连云港公安交警部门
严查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
逆行等违法行为
其中电动自行车未上号牌的违法行为
全市已处罚915起!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前期
连云港交警在市区
多个点位设置临时上牌点
免费为广大市民上牌
还未上牌的抓紧到以下地点申请牌照
否则会被处罚!
编辑丨陈思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连云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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