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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专项整治在行动!

2023-06-14 10:43:26

为严厉打击驾考作弊违法犯罪,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经营和教学行为,提高驾培和考试服务质量,维护良好驾考秩序,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现在起至2023年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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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五个一批”工作目标:


  • 打击一批组织、参与驾考作弊人员

  • 取缔一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驾培训练场点

  • 查处一批不公示服务项目、乱收费等违法经营的驾校

  • 清理一批非法违规教练车

  • 清除一批有造假、损害学员利益等行为的教练员


同时,配套建立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解决培训和考试环节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深化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驾培行业秩序持续稳定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驾考环境。


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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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培训和考试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01

整治驾培机构人员、教练员、安全员、考场工作人员等组织、指使、参与、协助学员考试作弊违法行为。


02

整治“黄牛”“黑教练”以驾培机构名义招收倒卖学员、骗取“打点费”和各种违法培训行为。


03

整治教练车闯禁区、闯红灯、乱停乱放、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从事教学未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04

整治教练员不文明施教,存在侮辱、打骂学员等行为。


05

整治教练员欺骗、鼓动学员舍近求远,不就近参加考试,非法载运学员,以“油费”“路费”等名义收取费用行为。  


06

整治教练员以优先安排练车、帮助预约考试、承诺考试包过、适应性训练费等名义“吃拿卡要”等行为。


整治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违规经营行为



07

整治驾培机构不按照备案事项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实际从事业务与备案事项不一致等行为。


08

整治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不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车辆和教学场地等行为。  


09

整治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教学大纲进行培训,伪造培训学时等行为。


10

整治在培训过程中使用非教学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件、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以及其他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服务行为。


11

整治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不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及在学员培训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二次收费或者多次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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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0518-81861200

市交通运输局:1232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编辑丨王婷婷

初审丨徐蓓蓓

复审丨段潇

终审丨刘超

来源丨连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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