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 | 充电宝变“充电爆”,我该找谁赔偿?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充电宝已成为给手机
“续命”的“灵丹妙药”
这不
小石和小耿就买了个移动电源
谁曾想,在充电时
刚买的移动电源竟爆炸起火了
……
01
案情回顾
小石和小耿在甲公司经营的网络店铺购买了一款户外移动电源。某日,该移动电源在客厅充电过程中爆炸起火,导致小石、小耿烧伤并进入医院治疗。相关机构认定起火原因为多功能移动户外电源在充电过程中因故障发生爆炸并引燃周边可燃物。
事后,甲公司承认小石、小耿所购买的多功能户外移动电源系其公司销售。实际销售人秦某亦承认对生产者乙公司生产的该户外移动电源容量参数表进行修改后销售给了小石和小耿。小石、小耿遂将甲公司、乙公司以及秦某诉至红桥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
02
裁判结果
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告
法院认定生产者生产不合格产品
并通过销售者出售给消费者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判令生产者、销售者连带赔偿消费者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
甲公司、乙公司、秦某连带赔偿
二原告医疗费用
移动电源设备已成为
方便消费者出行的必备设备之一
消费者在享受移动电源设备
提供便捷的同时
一些不合格设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也日益突出
通过本案
法官在此提醒消费者:
1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仔细检查产品标识及信息是否齐全,包括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的名称,型号、安全警示标识及使用说明书等;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电气参数、无警示说明等标识的产品。
2
购买时应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
3
使用前一定要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并严格遵守,尤其是其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
若发现移动电源产品异常发热,应立即停止使用。
5
充电时,将移动电源放置于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若充电提示灯(装置)显示产品已完成充电,应及时断开充电电路。
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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