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提醒】人社部: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不算工伤
雪天路滑,摔倒受伤能不能算工伤?能不能报销呢?人社部给出了官方答案。
近日,随着各地雨雪天气增多,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到底能不能算工伤。12月18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上下班途中滑倒,不算工伤!这下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处 副处长 孙全 05:这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看的话,这个摔伤它有分成不同的情况,其中呢,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作为工伤进行处理的,但如果是自行摔伤,那就不算是工伤。
记者了解到,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处 副处长 孙全 05:我们对于自行摔伤还有几种情况,比如说,上下班途中在自己骑车或者是步行这种情况下没受伤的,那不算是工伤,但是说我们在下雨雪天恶劣的天气下面外出办公,比如我们有一些室外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啊,或者一些我们就是平时在室外工作的,农民工,如果说发生一些事故的话,也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作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的,这个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作为工伤处理的。
据了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环卫工人在清扫积雪过程中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处 副处长 孙全0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的,如果说已经参保,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我们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说没有参保的,那么所有的费用,有用人单位支付,07提醒用人单位和广大的劳动者,一定要参加工伤保险。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