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风热线》问题办结回复

2021-03-02 22:24:08


   

近日,连云港综合广播《行风热线》邀请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节目,就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1孟先生反映,之前购买了海州区板浦镇新城小区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已缴纳,但一直未办证,后再次购买商品房时显示名下有房产,需要多缴纳契税,但其表示目前新城小区的房屋已售卖给他人,咨询如何过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曹文斌:对于这个问题根据叙述来看,孟先生购买海州区板浦镇新城小区的房屋,已经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未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未取得登记手续 是不能做转移登记的,通俗的说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孟先生查档的时候发现这套房子还是在你名下,建议你先办理首次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再与买家履行正规的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2、服务对象(女士)为海州区红新巷92号的住户,反映其家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有一字之差,导致无法过户,不动产的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但被洪门派出所拒绝,希望尽快予以办理过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曹文斌:可以让权利人携带土地证和房产证至登记机构核实档案后,可由权利人自行承诺后办理过户登记(已经电话联系告知当事人)。



编辑丨 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FM1021


0